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丽江市六五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宣传活动将于6月5日上午10点在永胜县凤凰公园进行,请各媒体给予关注并大力开展宣传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全力以赴,更需要全民行动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希望各媒体宣传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丽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丽江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绿色发展实践,助推丽江绿色高质量发展。
宁蒗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1天,其中有325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35天为良,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9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华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53天,其中有255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98天为良,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72.2%。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
永胜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0天,其中有265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95天为良,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73.6%。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
玉龙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1天,其中有248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112天为良,优良率为99.7%,达优率为68.7%。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022年,丽江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4天,其中有305天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优,59天为良,优良率100%,达优率为83.8%。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秋芳回答:
丽江市目前建设有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按行政辖区划分,古城区2个站点,分别为:位于市生态环境局的市中心站点;位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古城站点;玉龙县3个站点,分别为:位于玉龙雪山北麓的玉龙雪山国家大气背景站,位于黄山镇政府的西南郊站点,还有一个为玉龙县文笔水库管理所站点;永胜县1个站点,位于永胜县生态环境分局;华坪县1个站点,位于华坪县气象局;宁蒗县1个站点,位于宁蒗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旅头条记者提问:
2022年丽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分布情况,以及丽江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所在地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丽江市美丽河湖建设评定贯穿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突出体现保障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湖自然生态功能和人民群众对河湖的满意度,彰显出丽江水资源的地域特色及河湖特有亮点。下一步,全市美丽河湖建设将聚焦省、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要求,对照绿美河湖标准,进一步巩固拓展美丽河湖建设成效。同时,加大河湖“清四乱”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全市河湖库渠的防洪和生态安全,促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争取将更多的河湖库建设评定为美丽河湖,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入选省级美丽河湖22个,评定为市级美丽河湖62个。2020年、2022年在全省资源富集区美丽河湖建设评定中丽江市2次排名全省第2,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为全省获得省级奖补资金最多的2个州(市)之一。2021年、2022年,省河长办对全省16个州(市)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中丽江市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其中2021年排名全省第2,2022年排名全省第3。为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深入推进“争一流、促跨越”行动,努力实现河湖长制工作争先进位,自2021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奖补资金连续4年对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进行奖补。
省级财政自2021年起,分年度连续4年对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排名全省前3名的河湖资源富集的州(市)给予奖励资金2500万元,旨在全省形成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丽江市每年以总河长令的方式把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2022年全市总河长会议中,市委主要领导、市级总河长明确提出要在泸沽湖、程海流域大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争取省级美丽河湖建设奖补资金。从2020年开展,经县(区)政府建设申报、市政府评定审核,省级行业部门复核、专家现场评价赋分、公众满意度测评和公示公告等一系列审核评定程序后,泸沽湖、程海、拉市海、长江第一湾、蓝月谷等一批水体优良、景色优美、人水和谐、群众满意的河湖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
美丽河湖建设评定采取市、县(区)建设申报、省级审查复核的方式开展,省级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标准有6大类50余项内容,通过准入自评、公众测评、专业评价赋分等程序最终评选出美丽河湖。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志红回答:
2019年6月,云南省总河长令签订印发了《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提出全省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按照省级要求,2019年7月,丽江市以总河长令的方式印发了《丽江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3年)》,提出从2020年起,分年度、有计划、分步骤因地制宜实施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
美丽河湖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请介绍一下近年来丽江市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
丽江市境内45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6.7%。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优良。
监测工作开展方式为:13个国控断面,每月具体工作根据国家总站要求按照采测分离任务完成;21个省控断面按照《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11个市控断面,按照《2022年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秋芳回答:
2022年,全市地表水共设54个监测断面:其中13个国控断面,21个省控断面,11个市控断面,9个其它断面(泸沽湖、程海湖入湖河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对54个断面全面开展了监测工作。此外,还设有5个地表水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为漾弓江-龙兴村、金沙江-新华、金沙江-金江桥、程海-湖中和泸沽湖-湖心。全市共监测11个饮用水源地,设置11个监测断面(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8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新华网云南频道记者提问:
我想了解一下2022年丽江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水质状况。
三是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2022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60.8万株。2023年1-5月份,开展了15次义务植树实体类尽责及宣传活动,完成义务植树37.14万株。敬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义务植树,参与绿美丽江建设,争取全年完成150万株以上,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我们在做好林业常规营造林项目的同时,抓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简称“双重”工程)的建设,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开展植被恢复,稳步提升森林质量。2022年共完成营造林39.76万亩,其中,“双重”项目营造林25.46万亩,配套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6处。2023年,截止目前,完成年度“双重”项目营造林34.2192万亩、草原改良1万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6处的地块落实及设计文本编审工作,等雨季来临,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全年力争完成营造林40万亩以上。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杰回答:
丽江位于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区位,林草部门肩负着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职能。主要从2个方面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一是加强资源保护。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涉林违法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切实提高生态效益。
丽江日报社记者提问:
生态修复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我们如何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完成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玉龙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考,即将全面启动滇西北老君山综合科考和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本底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拉市海综合科考成果刚刚通过省级专家审定。本次综合科学考察纠正了过去记录错误或没有记录的大量脊椎动物种类和植物种类,基本查清了保护区分布的植被类群与动植物种类。调查发现襀(音ji 季)翅目2个新种,仅在丽江有分布的尖尾中䗛(音xiu 修),以及在丽江未见记录的介䗛属竹节虫,玉龙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首次拍摄到保护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点噪鹛。保护地内物种数量的增加,充分表明近年来保护区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杰回答:
一是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和工作安排部署,由我们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构建由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6个地方级自然公园组成的具有丽江特色、与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共计10处,总面积超过38万公顷,确保达到至2025年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8%的总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数据衔接比例达到100%。
云南日报社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记者提问环节。
各位媒体朋友们,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共同治理,希望各界媒体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和新闻媒体朋友们对丽江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下一步,丽江市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好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把“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作为思想行为准则、安身立命之本,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2022 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100%,程海水质全年稳定在4类(pH值、氟化物除外),泸沽湖水质全年均值达1类标准,拉市海水质从3类提升到2类;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保持2类以上;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均达到1类标准,水质优良;丽江市境内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45个,优良率为 86.7%。辖区内未发生较大、特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全市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值为75.13,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三是加快发展低碳交通。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0%,新能源网约车占比达到65%。四是广泛应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建筑节能工程面积、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分别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73.36%、82.97%、82.45%。
二是打造绿色清洁能源结构。2022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到1469万千瓦,100%为可再生能源装机。积极发展“新能源+绿氢”产业,全省第一座零碳智慧制氢工厂在丽江开工、全省第一座加氢站在丽江建成,绿色能源结构将不断优化。
第六,绿色能源开发行动。
一是打造绿色低碳产业结构。2022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3.9:36.2:49.9。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左右,其中旅游业比重超过第三产业的70%,是天然的低碳产业。在比重超过30%的二产中,工业占56.5%,而工业中,水电、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行业和用绿电生产、净零排放的单晶硅生产行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0%左右。
第五,实施国土绿化行动。
积极推进森林丽江建设,持续推进生态脆弱地区造林种草,加强新造林地管护,加强城市面山、生态廊道等建设,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不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丽江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面积逐年增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2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66%。
第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行动。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期间全市共实施了123个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终验88个,完成初验22个,做到了应验尽验。针对全市因自然因素造成的147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健全地质灾害防灾台账和群测群防体系。2022年全覆盖完成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总计开展演练950次参演32412人。实施了青藏高原东南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修复61个矿山(图斑),完成治理面积212.4620公顷。
五是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举办生物多样性主题讲座、线下自然教育活动、生物多样性科普展、暑期科普实践营等主题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线上知识竞赛,累计25000人次参加;利用“丽江生态环境”双微平台,设立“生物多样性丽江分享”、“生物多样性百科 • 每日一物”专栏。
四是推进《丽江市拉市海保护条例》立法、玉龙雪山总规修编及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
三是推进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有效提升拉市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候鸟种类及数量分别增加到238种和12.2万只。
二是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区,推进实施“一库五园”项目建设,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省农科院合作正在共同建设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 “百草园”完成了云南省省级药用植物滇西北种质资源圃120个品种种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
第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管控中进一步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控政策。构建以“一江三湖五屏六廊道”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强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
三是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加强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培育,2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十五批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家企业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全市累计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户、省级24户、市级115户。依托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推进油橄榄种植,完成油橄榄种植7908亩。2022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163.3亿元,同比增长20%。
二是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推动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2022年完成造林任务25.46万亩,义务植树160.8万株,全力管护好2422.82万亩国有林、集体林、商品林等森林资源。全市10个行政村获得“国家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84个行政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第二,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动。
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四级林长体系、二级督察体系,全市共有市级总林长2名、市级林长13名、县(区)级林长87名、乡(镇、街道)级林长527名、村(社区)级林长514名。制定实施丽江市林长制会议、巡林、信息、协作、督察、考核等六项制度和“林长+警长”工作实施方案办法、“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全市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协调联动体系,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面推行“1村1林长、1村组1专管员、1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备1名护林员”的“一长两员”管护模式。2022年全省林长制考评丽江市为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5名。
筹办滇川藏三省(自治区)联合巡河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长江(云南段)保护治理工作会议,配合签署《川滇两省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先后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和省内迪庆州、大理州、楚雄州签订《金沙江流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构建热线联络、流域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和跨界执法联动机制,共同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各类问题。2022年,丽江市有12个河、湖、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评定成绩居全省第2,全市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为“优秀”,考核排名全省第3。对2020、2021年评定的各级美丽河湖开展“回头看”,核查结果达标。
第一,实施河湖保护治理行动。
加强程海、泸沽湖、拉市海保护治理,编制实施泸沽湖、程海“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制定出台泸沽湖、程海“两线”划定方案及“三区”管控措施,推进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和“生态之治”转变。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优化设置四级河长1086名,纳入河(湖)管理范围的597条河湖库渠都有了河湖长。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全面配合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和流域共治共管工作。
2022年以来,丽江市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倾力实施河湖保护治理等“六大行动”。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主动对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努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2月丽江市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和圣军作主发布: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对前来参加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借此机会也向一直以来关心、理解和支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工作进展、成效作简要介绍: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首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圣军发布新闻。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部分中央驻滇、省级驻丽,市级主要媒体单位,市内各新媒体。
今天发布会邀请了市生态环境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林草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等部门负责人。
发布会由丽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和香主持。
丽江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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