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源头活水,是保就业、保民生和稳经济的关键。近年来,丽江市紧紧围绕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了极大释放,市场主体规模屡创新高,市场主体构成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增强了我市经济发展韧性与内生动力。希望各媒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内容,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为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丽江市将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6个方面33项措施、云南省出台的稳住经济9个方面48项措施,着力在稳市场主体上下功夫,进一步助企纾困,推动丽江工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搭建市场主体发展平台。一方面通过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两个“八个一百”人才等举措,着力提升市场承载能力,吸引绿色硅、石墨、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发展,带动全链条相关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继续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引导重点工业园区用好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打造产业聚集高地,增强发展后劲,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入园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已达到150户。


四、纾困解难,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搭建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高管之间直接沟通桥梁,构建亲商、重商的新型政商关系,主动对接企业,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当好企业的守护神,保障企业进得来、活得好、做得大。

三、加大招商引资,培育市场主体。利用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落实。一方面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如隆基三期项目。另一方面促进协议项目尽快转化为合同项目,如上海创诺集团与丽江映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合作的甾体激素、抗艾滋病药物、维生素等项目,绿氢智慧工厂项目,尽早落地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二、认真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发展市场主体。落实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用好扶持奖励政策,培育市场新主体,增长新动能,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转型。

一、制定培育计划,压实工业市场主体倍增责任。制定出台了《丽江市促进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围绕计划,紧盯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分解细化措施,压实县(区)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全力以赴壮大工业市场主体,努力完成今年和“十四五”目标任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强胜回答:近年来,丽江市狠抓产业发展,不断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了以清洁载能产业、数字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为主导,建材产业、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生物医药加工产业、旅游产品加工产业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2021年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110.62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2%,增速连续3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丽江同城网提问: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丽江市在推动工业发展,促进工业市场主体倍增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市科技局将力争完成2022年高企培育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深挖潜力,加大入户指导服务,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三个突破”,即:宁蒗县高企培育有突破、全市规上服务业高企培育有突破、“十四五”高企目标任务有突破。


三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二是在做好个性服务指导的基础上,定期邀请省级专家到丽江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释疑解惑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并支持和鼓励众创空间、科技服务公司等孵化载体积极参与高企申报服务工作。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通过走“百企”调研,根据企业情况靶向开展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尽快达到高企申报条件,同时加强对招商引进企业的服务,在引进落户过程中及时跟进,指导企业完善条件。


三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市政府自2018年起就对认定的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对属地范围内的高企给予配套经费奖补。

二是开展走“百企”专项调研行动。从3月份起,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连同各县区科技局对高企后备培育名单企业和剩余的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及部分有研发投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总计131户企业开展入企调研。调研过程中,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路径,结合企业自身科技创新基础,编制每户企业的“一企一策”指导意见,指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是建立高企培育库。围绕有研发活动、已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依法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为重点开展摸底调研,通过与市统计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接联系,筛选出95户企业形成丽江市“十四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名单,基本做到有申报意愿、具备基础条件、具有发展优势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全覆盖。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新华回答:2021年我市有效期内的高企15户(古城区5户,玉龙县4户,永胜县4户,华坪县2户)。为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市科技局着重在启动企业摸排、加强企业服务及强化政策引领上下功夫。


文旅丽江记者提问:请问市科技局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政策措施,我市将从抓营商环境优化、抓产业发展、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高度,大力培育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鼓励扶持市域内服务业加快恢复性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支持优质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强做优,提质增效。

市、县(区)共同设立4000万元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市级信贷引导资金单笔限额由20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在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中,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服务业企业(入库标准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每户奖补15万元。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入库标准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每户奖补10万元。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入库标准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每户奖补5万元。


比如: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中,市级财政整合用于企业扶持、产业发展、财政奖补等方面资金,统筹安排1.35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投资奖补、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电价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增效。在发挥金融服务保障作用中,充分发挥市级5000万元、古城区3000万元共计8000万元信贷引导资金的作用,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出现还贷困难时提供临时周转。



三、保障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服务业企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服务业纾困政策,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2022年丽江市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措施》《丽江市加快服务业恢复性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措施》,不断加快促进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

二、目标任务。2022年,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1.14万户,年均增长14.9%,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0.58万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94户。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企业将达到1.76万户,年均增长14.9%,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0.89万户、年均增长15.1%;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25户、年均增长10%。


一、基本情况。一季度全市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共8994户。其中:古城区5470户,玉龙县1679户,永胜县739户,华坪县576户,宁蒗县53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共80家。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仕新回答: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主要涉及旅游文化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健康服务企业、现代金融组织、房地产企业、数字服务企业、科技服务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商务服务企业、环保服务企业、教育培训企业等11类服务业企业。


丽江日报记者提问: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主要涉及哪些领域?今年的具体目标任务是什么?如何保障实现倍增计划?


三是以促进消费复苏,保产业链供应链为出发点。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利好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四是提升外资营商环境,健全外资联席会议机制和外资企业投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营造服务优良、办事便利、监督有效的营商氛围。


二是以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出发点。宣传落实《丽江市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加快服务业恢复性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库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做大、做活、做强。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企业(个体户)以及对我市第三产业发展贡献大、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拉动大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奖励补助。切实增强政策协同性,打好政策组合拳。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一是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的情况,及时将达到纳限标准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时推荐给统计部门依法纳入统计范围;

了解经营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动员规模以上的市场主体纳入限上企业和限上个体,不断做大做强。2022年一季度新入库3户,截止目前,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在库企业163户。但也存在新增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偏少,且规模小,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力明显有限;分区域限上企业数量分布不平衡等情况。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发荣回答: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主体”、“政策兑现进企业主体”、“具体服务进企业主体”的“三进”活动。


丽江网记者提问:请问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培育壮大本土农业企业的同时,加大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省内外名企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内培外引”努力实现丽江农业企业倍增计划。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三是做好农业市场主体的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共同落实。逐步规范扶持政策,严格按要求把政策落实到位,解决经营主体在生产运营中的困难,充分发挥政府扶持作用。破解生产运营中的难题。强化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帮助农民增收,从而实现农业企业培育倍增。


二是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统筹兼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保障,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制定出台县(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办法,并加大市、县级财政对申报认定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资金补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种养殖大户转化为农业企业的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奖补资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丽江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将农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倍增培育任务数量细化到各县(区)。各县区也结合实情相继出台了《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正积极有序推进有关培育农业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截止4月底,全市农业企业登记注册户4319户,较2021年底4245户净增长74户,净增目标完成率6.81%。因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均在每年7月份开展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将在目前明确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和服务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华回答: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鼓励农村创新创业,切实提高登记管理效率,着力推动建设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产业生产种植、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等农业市场主体企业,推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确保“十四五”时期实现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目标。今年的目标任务主要是两项:一是2022年全市实现净增农业企业1087户。二是2022年全市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家。


新华网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目前全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实现今年我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目标任务?


目前,受疫情影响,我市文旅行业规模(限额)以上及涉文旅企业的增量较为缓慢,预计疫情有所缓解的情况下,增量会有所增加。


5.等级旅游民宿。2021至2022年计划培育目标为20家。目前正积极指导9家旅游民宿开展等级评定准备工作,预计今年年内省级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验收。

4.4A及以上景区。2021至2022年计划培育目标为11家。截至目前实有9家,丽江市共有A级景区19个,其中5A级2个,与昆明市排名并列第一,占全省总量的22%;4A级7个(占全省的5%,排名8)。目前,我市正积极指导和推动泸沽湖管理局、老君山管理局加快推进泸沽湖、老君山黎明国家5A级景区创建。指导和推动玉龙县政府、永胜县政府加快推进拉市海、程海湖等加快推进高A级景区建设。


3.新业态企业。2021至2022年计划培育目标为15家。2021年完成培育5家,2022年计划培育10家。

2.特色微小涉文旅企业。到2025年计划培育数为823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80家旅行社,位列全省第二位。

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1.规模(限额)以上及涉旅企业。到2025年计划培育数329家。截至2022年3月,我市共有规模(限额)以上涉旅餐饮类企业14家,住宿企业66家,交通运输企业9家,租赁与服务业企业29家,共计118家。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兆刚回答:一是建立市、县(区)文旅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市县两级工作专班,真正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三是释放政策红利,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四是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云南日报记者提问:请问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协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建筑业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等5个方面为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做保障。


三是加大资金奖补。一是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保障鼓励新办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创先争优、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培育人才、鼓励企业上市挂牌、鼓励科技创新等鼓励奖补;二是加大重点建筑业企业激励力度。市、县(区)财政从企业对地方经济年度贡献中统筹安排资金,对鼓励企业达标晋级、优秀企业入驻、地方经济贡献等进行奖补,其中,符合达标晋级或优秀企业入驻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可得3000万元以上奖补;地方经济贡献奖为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由受益地方财政按贡献量的40%给予奖补;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5000万元以上的,由受益地方财政按贡献量的50%给予奖补。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从保障建筑产业园用地、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建筑业人才引进和培育、鼓励科技创新实现绿色建造等6个方面强化政策保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


一是打造建筑产业园。按照“政府推动、统一规划、平台服务、政策激励”原则,要求县(区)全力打造建筑业总部经济,促进行业聚优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完成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200家以上,建筑业产值累计达600亿元以上;并按照“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供给方便、辐射周边”原则规划建设建筑产业园,到2025年,力争建成全省领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产业园区,形成千亿级产业聚集高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建南回答:一直以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5%左右,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2088户,入库建筑业企业122户。但建筑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和短板,具体表现在:发展数量与质量不匹配、资质等级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同质化发展严重等问题。市委市政府站在不断壮大建筑业、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的高度,立足丽江实际,制定印发了《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主要从打造建筑产业园、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奖补、优化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来谋划推动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和高质量发展。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请问:丽江市采取了哪些举措来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及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记者提问环节。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产业引领,强化精准施策、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坚持公平竞争,促进平等发展,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为丽江市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谢谢大家!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各行业主管和职能部门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媒体,以及政策宣讲等方式及时向企业推送宣传省、市各项政策措施。五是积极加强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督导调研,及时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细化实化落实措施,推动政策及时落地,确保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是着力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实行市级领导、市级部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定期听取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来丽企业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

二是落实好我市出台的《丽江市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2022年丽江市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措施》、《丽江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八条措施》等有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支持全市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等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全力助企纾困,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促实体经济发展和援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加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措施。

三是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开发度假区,全面升级发展旅游供给产品体系,以园区经济思路发展旅游景区,加快推动市场主体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运营,大力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对接康养旅游大市场,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推动健康产业与旅游、农业、体育、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


(四)坚持产业引领,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一是推进清洁载能、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等为重点的新型工业化,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能源开发、电力消纳外送和用能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把丽江清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二是以金沙江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为载体,加快打造“六个一百”为重点的绿色产业,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村新业态,做大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鼓励发展特色水果、木本油料、食用菌、生态养殖等优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统筹退税进度、提高退税速度、确保退税质效、严密风险防控。三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落实减税降费,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程序制定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

四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五是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六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丽江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落实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仲裁调解工作机制。七是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二)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评价市场准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三是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优化办事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着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全链条改革,市场主体开办全程网办,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缩并保持在1个工作日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市场主体注销服务,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二是推动与全省同步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30%以上,承诺法定办理时限在已压缩50%的基础上再压缩10%。三是积极实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工程,集中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行办事指南“码上知”、意见建议“码上提”、问题差距“马上改”;四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五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认真落实营商环境评价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定期开展评价工作,不断优化各项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导向性作用。


在经济下行和疫情持续影响下,我市市场主体数量仍有所增长,但对标省内先进地区,我市还存在市场主体规模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纾困力度,促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

在24662户企业中,按行业类型分:

全市共有农业企业4322户,比去年末增加77户,同比增长4.42%;

工业企业1315户,比去年末增加23户,同比增长7.88%;

建筑业企业2129户,比去年末增加200户,同比增长28.95%;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6947户,比去年末增加229户,同比增长9.76%;

服务业企业9949户,比去年末增加412户,同比增长9.22%。


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树牢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抓发展必须抓市场主体的理念,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37607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27%。其中:企业24662户,同比增长9.87%;个体工商户109679户,同比增长10.77%;农民专业合作社3266户,同比下降1.74%。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指挥、亲自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立了丽江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出台了《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 个培育计划》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各行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和措施,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考核监测、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下面,我就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大家都知道,经济发展的根基在于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目的在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市场主体倍增既是营商环境优化的结果,又是营商环境改善的检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首先,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谭恒鹏发布新闻。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部分中央驻滇、省级驻丽,市级主要媒体单位,市内各新媒体。

今天发布会邀请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


发布会由丽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和香主持。


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题)正式开始。


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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